為補助農民因天然災害導致農作物受損,農委會現行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」規定,各縣市依農業生產程度,分三級認定。農業生產大鎮,包括雲林、彰化等,屬於第一級,農作物損失金額必須達二億元以上才能獲得補助。次級農業縣份屬於第二級,損失金額在一億元以上才能獲補助。其餘地區屬於第三級,損失金額也必須達五、六千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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